盐城市湿地和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中心
选聘常年法律顾问采购询价公告
为提升我中心湿地和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法治化水平,确保保护管理及相关工作依法合规,预防、减少或避免法律纠纷或风险,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7〕27号)的有关要求,我中心决定面向社会,以公开采购询价方式,从盐城市区的律师事务所中选聘一名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湿地遗产保护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最高限价:2.5万元/年,3年共7.5万元,按年度付款,具体以法律顾问合同约定为准。
3、基本需求:我中心需要的常年法律顾问,应当熟悉、擅长生态、环境、湿地和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的法治理论和实务技能,具有生态环境和湿地保护方面的法律服务履历或业绩。
4、选聘原则:在满足我中心需求和条件的前提下,选择报价最低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5、顾问期限:共三年,从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之日起算。
6、履行地点:我中心指定地或法律事务发生地、处理地等适宜的地点。
二、服务内容
(一)常规法律服务
1、协助我中心依法处理日常工作中的法律事务,解答相关的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2、协助我中心审查规范性文件、政府采购或招标文件、各类合同或协议、相关规章制度以及保护管理措施的合法性,预防或减少潜在法律纠纷或法律风险,必要时出具律师意见书。
3、为我中心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投诉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支持,协助化解矛盾纠纷,控制法律风险。
4、为我中心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意见建议,协助审查、完善法治宣传资料,参加法治宣讲。
(二)专项法律服务
在中心涉法涉诉案件处理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可接受我中心委托,作为我中心的代理人为我中心依法代理民事诉讼、民商事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涉法涉诉案件。
专项法律服务的案件代理费不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的涵盖范围,实际发生时,由双方根据案件特点,参照行业收费标准下浮30%左右另行协商确定具体案件的代理费。
三、报名条件
1、律师事务所依法成立3年以上,并在盐城市区执业。
2、律师应当连续从业3年以上,并熟悉、擅长生态、环境、湿地和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的法治理论和实务技能。
3、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近3年度均被考核称职,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中没有失信记录。
4、以律师事务所名义报名,一家律师事务所只能推荐一名律师。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材料
1、报价单(使用附件格式)。
2、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证复印件。
3、“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的查询网页。
4、反映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符合我中心需求和报名条件的书面声明(含诚信承诺),格式不限,可列附件或列表。
五、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10时整至2024年8月22日16时整。过期不候。
2、报名地点:盐城市开发区新都东路82号未来科技城C3楼10层北会议室。
3、选聘结果:收到选聘通知的律师事务所3日内与我中心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我中心为律师事务所推荐的律师颁发法律顾问聘书。
4、联系人:张荣,电话18994830466。
盐城市湿地和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中心
2024年8月19日
附件: 法律顾问服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