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正是候鸟迁徙的时节,鸟是人类的朋友,鸟类是自然生态系统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与自然和谐日趋受到关注和重视的今天,更应倍加爱护鸟类。
盐城沿海滩涂湿地属淤泥质平原海岸,地势平坦,自然属性优越,是禽鸟迁徒的重要驿站与越冬地,每年有20万到30万只在寒带和温带繁殖区的鸟类迁飞到这里越冬。近年来,随着人们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一些珍稀物种种群得到恢复和增长,但非法捕猎野生鸟类的现象偶有发生。
为保护好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特别是候鸟越冬期,盐城市湿地和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中心建立了巡护制度,定期进行巡查,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与处置。同时,市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精准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捣毁非法捕猎窝点 ©Yes盐城
12月21日下午3点,射阳县接到志愿者提供线索,反映其辖区内有非法驯养、捕杀国家禁食野生动物场所,自然资源局和公安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现场共发现非法猎捕死亡的夜鹭个体65只,以及非法驯养的禁食野生动物包括绿翅鸭、斑嘴鸭、黑水鸡、骨顶鸡等12880只,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由县公安局聘请保护区管理处鸟类专家现场初步鉴定并清点数字后,在珍禽保护区的核心区进行了放飞,截止23日晚,除养殖场中的已被纳入《国家畜禽目录》中的绿头鸭以外已经全部放飞处置完毕,相关证据已由县公安局移送省森林警察大队进行品种最终鉴定。
▲清理退渔还湿区捕鱼网具 ©盐城珍禽保护区
▲悬挂宣传标语
▲现场执法©射阳县野保站
同时,全国人大出台《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后,射阳县共处置野鸭71039只,黑水鸡20024只,骨顶鸡4878只,雁类1506只,全部运至保护区核心区放飞自然,涉及退养补偿金额共576万,已全部发放至养殖户手中。
目前,沿海区域已启用“智慧海洋”系统,增设多个高清摄像头及无人机航拍定位设备,每个探头探测范围5公里,监控可以实现水平360度,垂直90度的自由旋转,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监控,实现对全县海域、湿地、野生动物“陆、网、空”智能化监控100%全覆盖,终端画面可以从指挥中心和手机APP随时随地查看。平台配备智能识别系统,可自动识别车辆和人脸,对沿海的疑似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抓拍和预警。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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