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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黄海自然遗产地保护管理及可持续 发展三年行动纲要(2019-2021)

发布日期:2019/12/10  点击次数:92

在第43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第一期)”项目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我国首个滨海湿地类世界自然遗产、长三角城市群中唯一一处世界自然遗产,标志着中国世界遗产从此由陆地走向海洋。一期申遗成功,表明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国际上引发了强烈共鸣,反映了国际社会对中国生态文明实践的高度认可,为我国赢得了环黄海生态圈的话语权和主动权,开创了盐城以生态为话题对外开放合作的新境界。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是系列遗产,一期位于盐城市境内,二期分布在上海、天津、河北、山东、辽宁、江苏等地,为切实珍惜世遗荣誉、扛起世遗责任、放大世遗效应,全面提升盐城黄海湿地自然遗产保护、管理和可持续发展水平,助力二期申遗,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纲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全球生态系统治理,以国际标准、世界眼光、科学精神把世界遗产这块金字招牌高水平地保护好、打造好,不断提高遗产“含金量”,全面加强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在空间规划和建设上充分融入湿地元素,结合不同湿地类型重点打造一批精品景观。以严格保护为目的,可持续利用为手段,突出生态、人文、休闲等功能的挖掘,彰显盐城黄海湿地遗产的原始之美、灵动之美、清新之美,推动世遗优势转化为生态优势、竞争优势,使盐城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居典范。

二、工作目标

盐城黄海湿地作为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第一期已成功申遗,按照一期申报时对国际社会的承诺,支持二期申遗项目,上海、天津、辽宁、河北、江苏、山东等相关保护地应在2021年完成预审,2022年正式提交世界遗产中心。

到2021年,盐城黄海湿地遗产实现全面保护,管理监测、研究和能力建设体系初步形成,遗产地公众教育普遍开展,盐城在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飞路线上的枢纽作用明显,黄(渤)海湿地国际会议成为国际公认的湿地遗产交流合作平台。以盐城为核心的候鸟迁飞路线城市联盟成立,环黄海生态经济圈合作框架初步形成,国际湿地城市创建成功。遗产地生态旅游基础设施条件与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有效改善,一批盐城世界遗产精品线路和盐城黄海湿地遗产统一品牌基本形成,遗产旅游热度不断提升,年吸引游客人数持续增长,打造全球生态旅游目的地取得显著进展。

到2025年,盐城黄海湿地遗产实现科学保护、活态传承、合理利用,国内外优秀科研机构汇集,专业精英人才荟萃、生态修复亮点纷呈,保护管理水平走在全球前列。以盐城为核心的候鸟迁飞路线城市联盟国际影响力显现,环黄海生态经济圈合作框架成为地区间互惠互信的平台,遗产交流合作成为常态。遗产地生态和全球生态旅游目的地影响力显著提升,盐城黄海自然遗产地实现整体系统保护,现代化展示、体验体系全面建成,遗产价值得到深入挖掘和活态传承。统一的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世界遗产品牌体系更加完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

展望2035年,这块太平洋西海岸亚洲最大的广袤滩涂、辐射沙脊、百万只候鸟和各类动植物的栖息家园以全新的姿态呈现在世人面前,“河海安澜、碧水畅流、鱼翔浅底、鹤舞鹿鸣、候鸟欢飞、游人如织”的美好愿景变成现实,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世界遗产品牌享誉中外,环黄海生态经济圈合作模式成为地区间合作典范,盐城黄海自然遗产地在黄海生态区乃至全球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遗产系统保护

1. 凝聚保护共识。世界遗产代表了人类发展过程中罕见的、无法替代的宝贵财富,是全球生态保护领域的“皇冠明珠”。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严格保护,世代传承。按照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和有关国际公约要求,守护自然遗产,保育自然遗产,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维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并永续发展。

2.强化执法检查。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深化环境行政执法、司法联动协作机制,组织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专项行动,坚决查处破坏遗产地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积极发挥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作用,推动湿地保护主管部门以及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等部门建立黄海湿地保护执法协作机制,依法查处侵占、破坏黄海湿地等违法行为。

3.加强红线管控。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围绕“主体功能区规划、‘1+3’重点功能区规划、生态红线管控”,实行和推动“三线一单”制度,严格控制涉及遗产地的项目审批,从源头控制和预防环境污染。各相关地区要科学划定湿地生态红线,确保黄海湿地生态系统功能不退化、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4.强化规划引领。组织编制黄海湿地保护规划,明确黄海湿地保护的区域范围、目标任务、总体布局、保护重点、保障措施、保护投入和利用方式等内容,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红线规划、水资源规划等相衔接。

(二)提升遗产管理水平

5.加大管理保护力度。建立以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黄海湿地监测管理系统,实现黄海湿地监测信息互通共享,开展日常监测,定期向社会发布黄海湿地面积、地理位置、水土质量、生物种群等监测结果。组建遗产地专业管理队伍,建立监管机制,设置遗产地保护界标,在遗产地范围布局监控系统,提高遗产地实时监控能力。

6.扎实开展湿地遗产科研。推动设立民非性质国家级黄(渤)海湿地研究院,深化与北京林业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盐城师范学院及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鼓励、支持与韩国庆北大学等国际有关高校合作,聘请一批通晓遗产公约、精于湿地研究的国内外专家。围绕IUCN提出的遗产地受胁因素问题,深入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7.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借鉴香港米埔自然保护区等相关经验,以恢复和增强湿地生态功能为导向,以黄海湿地保护修复两年行动计划为主线,精细化推动生态修复工作,打造一批有影响、可示范的生态修复亮点、鸟类栖息家园,更好地恢复与保护湿地系统的生态原真性和生物多样性。大力实施绿化造林工程,建设海堤生态隔离林屏障,成为遗产地一道绿色屏障。

(三)增强遗产传承活力

8.全力配合二期申遗。在国家林草局领导下,积极承担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申遗区域保护地联盟秘书处职责,总结推广盐城申遗成功经验,帮助区域内城市开展自然保护地的保护、修复与管理,助推黄(渤)海候鸟栖息地二期申遗工作,合力推进二期申遗目标如期实现。

9.做好遗产地宣传展示。统一遗产地对外形象标识,设立盐城世界遗产地门户网站、创建遗产地微信公众号。建设盐城湿地遗产博物馆,并在周边建设城市湿地公园,形成集保护展陈、公众教育、生态旅游集散等功能为一体的 “城市生态综合体”。各有关地区围绕珍禽、麋鹿、勺嘴鹬、黄海辐射沙脊群等主题建设展示馆,打造特色主题馆。在文学艺术作品、科普读物、中小学的地方校本课程教材、旅游指南和专业工具书中体现盐城湿地遗产内容,进一步扩大盐城世界自然遗产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10.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每年举办黄(渤)海湿地国际会议,全力打造成为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湿地保护年度盛会。加强与联合国湿地公约组织、湿地国际等国际组织合作交流,建立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路线城市联盟,推动沿线城市湿地和候鸟保护工作。每年举办盐城国际观鸟节和观鸟装备展,打造成为国际上“爱鸟、观鸟、护鸟”的组织和人士交流、分享的国际节日。积极筹办世界湿地生态旅游大会,用国际化语言讲好盐城故事。

(四)推进遗产可持续发展

11.大力推动生态旅游。站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高度,围绕“遗产+”新经济,制定遗产地生态旅游规划,以建设引领性、标志性、功能性强的旅游项目为关键,高标准推进黄海湿地生态旅游业发展。

12.积极推进环黄海生态经济圈建设。开展海洋生态系统理论研究,完善黄海生态国际合作机制。深化能源领域开放合作,打造黄海区域绿色能源体系。打破区域行政分割,整合环黄海创新资源,联手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推动建立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飞城市市长会议等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加强环黄海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推进中韩(盐城)产业园等开放平台建设,进一步扩大投资贸易便利化。依托黄海湿地研究院、盐城工学院新能源学院等平台,加强与环黄海区域的大院大所科研合作。

13.加快推进国际湿地城市建设。严格对照创建指标,扎实做好创建基础工作,加强盐龙湖、串场河风光带、盐渎公园等申报载体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进一步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全面提升湿地管理水平,全力创成国际湿地城市。

14.突出民生保障。积极探索绿色发展和生态富民有效路径,推动遗产地与周边县(市、区)整合联动、共同发展,鼓励发展提高地方居民生活水平的配套服务业,支持民间资本依法发展高端配套服务业等,为不同业态发展创造条件。建立由遗产地管理机构、周边村居、盐场等单位及个人参与的社区联席会议机制,让遗产地周边社区和居民参与管理。结合全市农村住房改善工程实施,引导鼓励遗产地居民集中居住,进一步改善群众生产居住条件。

(五)强化要素保障

15.加强招才引智工作。吸引国内外湿地、遗产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进驻我市研究院,设立研究机构,从事湿地遗产保护管理及可持续发展、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等领域研究工作。鼓励支持北京林业大学等高校与盐城师范学院等本地高校合作,共同开办特色专业、培养专业人才,进一步充实遗产地保护人才队伍。

16.提供政策资金支持。完善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遗产可持续发展的投入机制,放大遗产品牌效应。各有关地区要将自然遗产地保护管理工作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鼓励引导个人、企业、社会团体和NGO组织开展遗产保护定向捐赠。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市级统筹。成立市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市主要领导任主任、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市发改委、市科学技术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外事办公室、市遗产主管部门、市气象局,东台市、射阳县、滨海县、响水县、大丰区、亭湖区政府,珍禽保护区管理处、麋鹿保护区管理处为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为统筹部署全市遗产地保护管理与可持续发展工作,制定遗产地保护管理规划,整合、重组有关资源,研究出台配套政策,协调处理重难点问题,确保整体工作有序推进。

(二)组建管理机构。成立市湿地与遗产管理办公室,按照国际公约和国家相关要求,负责与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接,接受业务指导和工作安排;制定遗产地保护管理战略规划,依据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实施遗产地保护、管理和监测等各项工作;制定遗产地生态旅游总体规划,推动遗产地可持续发展;负责遗产地对外宣传、公众教育,筹建、运行盐城湿地遗产博物馆。承担国际会议和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申遗区域保护地联盟秘书处工作,全力配合二期申遗;加强与国际组织、NGO、新闻媒体联络交流合作。同时,办公室作为市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落实全市遗产保护管理与可持续发展工作。

(三)落实工作责任。涉及遗产地的有关县(市、区)是遗产地保护管理与可持续发展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明确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做好遗产地保护管理与可持续发展工作;对照行动纲要具体目标任务,认真细化分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按期完成。珍禽、麋鹿保护区管理处要立足主责主业,聚焦保护管理,加强科研监测。市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履行工作职责,按照职责和工作任务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并积极配合各地全力做好服务,合力推进遗产保护管理及可持续发展工作。

(四)构建“政产学研”体系。加快构建以市湿地与遗产管理办公室(筹)为主导、黄(渤)海湿地国际会议为平台、黄(渤)海湿地研究院为支撑,遗产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政产学研”组织保障体系,加强科学研究,推动遗产地保护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等工作,为“两山”理论提供现实路径。成立黄(渤)海湿地研究院,开展滨海湿地、遗产保护管理等方面研究,为全球滨海湿地生态保护和治理提供经验;成立江苏黄海湿地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的投资合作;积极做好对外学术交流,搭建黄(渤)海湿地国际会议专业平台,建立黄海生态保护国际对话机制,积极构建环黄海生态经济圈合作框架,争取在黄海生态区的话语权和主动权。通过实行“政产学研”一体化,推动遗产保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切实肩负起保护世界遗产的历史使命,守护好这块宝贵的自然遗存。

(五)加强法制保障。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盐城市黄海湿地保护条例》等有关要求,坚决依法打击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扎实推动湿地遗产司法保护向纵深发展,为遗产地永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六)鼓励公众参与。充分动员社会力量,鼓励共青团、妇联、学联、少先队等社会团队,大中小学生,NGO组织及国内外相关人士,参与遗产保护管理、迁徙候鸟保护、国际会议服务等工作,并建立健全志愿者制度,实行服务时长积分制管理,通过对优秀志愿者颁发证书等形式,提升志愿服务的社会影响力和志愿者的荣誉感。建立健全违法违规行为公众举报与曝光制度,开通遗产保护管理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公众、媒体、社会组织参与遗产地的保护监督,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强化督查推进。各有关县(市、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主体责任,组织坚强有力的班子,按实施方案时序要求,扎实推进任务落实。市政府督查室将会同遗产地主管部门对行动纲要实施情况定期开展督查,及时了解工作时序进度,掌握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对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中共盐城市委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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