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2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正式向公众发布。
调整后的《名录》,共列入野生动物980种和8类,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34种和1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746种和7类。
共列入鸟类394种,占我国已知种类总数的27.27%(394/1445),其中一级重点保护鸟类92种,二级重点保护鸟类302种。
与1989年版原《名录》相比,新《名录》主要有两点变化:
一是原《名录》物种全部予以保留,其中豺、长江江豚等65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升为国家一级,只有熊猴、北山羊、蟒蛇3种野生动物因种群稳定、分布较广由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调整为国家二级;
二是新增517种(类)野生动物,其中,大斑灵猫等43种列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狼等474种(类)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第一期)(以下简称盐城黄海湿地)有19目53科415种鸟类分布,其中包括大量的珍稀物种。
根据新《名录》,盐城黄海湿地共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27种,二级重点保护鸟类81种。对比原《名录》,新增重点保护鸟类29种(一级17种,二级12种)。
其中,原《名录》中由二级提升为一级的有12种,新增一级5种(东方白鹳、黄胸鹀、青头潜鸭、勺嘴鹬、黑嘴鸥),新增二级24种。
下列算式更简洁明了地解释了新《名录》中盐城黄海湿地内一级二级重点保护鸟类的变动情况:
一级:原有10种 + 新增5种 + 二级升一级12种 = 现有27种
二级:原有69种 + 新增24种 - 二级升一级12种 = 现有81种
盐城黄海湿地内具体变更调整的保护动物
此次新《名录》的发布,盐城黄海湿地内大批鸟类上榜,列入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鸟类有丹顶鹤、白头鹤、东方白鹳、白尾海雕等27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鸟类有大天鹅、鸳鸯、灰鹤、白琵鹭等81种。
东方白鹳
盐城黄海湿地内原未被列入《名录》的东方白鹳、黄胸鹀、青头潜鸭、勺嘴鹬、黑嘴鸥这5种鸟类直接被调整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
黑嘴鸥
勺嘴鹬
盐城黄海湿地内原《名录》二级保护的白枕鹤、黑脸琵鹭、卷羽鹈鹕、小青脚鹬、黄嘴白鹭等12种鸟类被提升为一级。
卷羽鹈鹕
黑脸琵鹭
盐城黄海湿地内大杓鹬、棉凫、鸿雁等24种鸟类被新增列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鸟类。
盐城黄海湿地内红喉歌鸲、蓝喉歌鸲等遭受非法捕捉和贩卖严重威胁的种类,也被加以严格保护。
大杓鹬
《名录》的更新发布,大量野生动物被提名,这是一个值得欣喜的成果。在鸟类方面,近些年不断受到公众关注的勺嘴鹬、青头潜鸭、黑脸琵鹭等明星物种都得到了升级。
但是也有一些在 IUCN 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中属于易危种(VU)的斑脸海番鸭、长尾鸭、红头潜鸭,近危种(NT)的红腹滨鹬未能上榜。
红头潜鸭
《名录》调整给盐城黄海湿地内的一大批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带来了新的契机。原《名录》物种全部予以保留和部分野生动物的保护级别升级调整,意味着国家对于野生动物保护加强重视,今后的相关保护力度将明显增强。保护级别的调整,不仅表明了国家在法律层面上对于所调整物种的打击盗猎、非法走私、非法贩卖等违法行为的量刑标准的加强,更意味着国家和地方将增强对不同级别野生物种的保护。
落实到地方层面上,给予盐城黄海湿地保护区的启示为,基于数据支持的科学保护管理,根据野生动物物种的生存状况和调整后的《名录》级别,合理规划保护措施,分清轻重缓急,实施科学保护,从而加强生物多样性的维护,促进可持续发展,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